十二凡人(第二章 彼得——快嘴使徒) (19)

约翰·麦克阿瑟

  但这种特殊的税收显然在彼得的脑海中产生了一些问题。 作为道成肉身的上帝之子,耶稣在道义上应当像普通人一样支付维护圣殿的费用吗? 地上国王的儿子不向他们父亲的王国纳税; 耶稣为什么要纳呢?耶稣知道彼得在想什么,所以“他进了屋子,耶稣先向他说:‘西门,你的意思如何?世上的君王向谁征收关税、丁税?是向自己的儿子呢,是向外人呢?’”(25节)

  彼得说,“是向外人。”王不向自己的儿子征税。耶稣于是就顺理成章地说,“既然如此,儿子就可以免税了”(26节)。换句话说,耶稣有从上面来的绝对权柄,选择不纳维护圣殿的税。

  但如果他这样做的话,可能会造成地上的掌权者的错误解读,所以暂时还是以顺服为好,纳了这项税,免得其他的人误解。所以从技术上讲,耶稣没有义务纳这项税,但耶稣还是说,“但恐怕触犯他们(注:“触犯”原文作“绊倒”),你且往海边去钓鱼,把先钓上来的鱼拿起来,开了它的口,必得一块钱,可以拿去给他们,作你我的税银”(27节)。

  鱼口里的硬币是一块钱,相当于一舍客勒,正够耶稣彼得两人纳税的钱。

  从耶稣所行的这一神迹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耶稣有掌管一切的绝对权柄,另一方面,耶稣提供了一个顺服的榜样。基督使得这条鱼吞了一个价值一舍客勒的硬币,并且吞咬了彼得的鱼饵。如果耶稣能行这样的神迹,他当然也有这样的能力免于纳税。他所要彼得学的功课乃是存心顺服。顺从是领导者需加以培养的不可缺少的品格特质。 

  如果他们要教人们顺服,他们自己就必须是顺服的榜样,即使有时,似乎有可不顺服的十足理由,领导者也得顺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