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
“我因唉哼而困乏。我每夜流淚,把床榻漂起,把褥子濕透。” 詩篇6:6
大衛悔改 徹夜流淚
在大衛的悔改詩(詩篇第六篇)中,我們看到一個為著自己所犯的罪痛徹悔改,徹夜流淚的情形。如果參看撒母耳記上12章,當大衛犯了殺害赫人烏利亞並奪其妻的罪之後,先知拿單告訴大衛他與拔示巴私生之子必會夭折時,大衛曾進入內室,禁食七日,為這孩子懇求神。大衛說:“我禁食哭泣,因為我想,或者耶和華憐恤我,使孩子不死也未可知”(撒下12:15-22)。詩篇第六篇中,大衛記載了這一段經歷,稱他自己“我每夜流淚,把床榻飄起,把褥子濕透”(詩6:6)。這詩句當然是一種誇張的說法,形容其淚水之多。
雖然沒有一節聖經的經文說,流淚痛哭的人才能得救,更沒有說要哭三日三夜甚至七日七夜。但罪人為罪難過、為罪哭泣,這是好的。大衛徹夜流淚祈求,固然為著孩子可以不死,但一定痛悔自己所犯的罪。大衛能在神面前禁食流淚認罪,代表他一顆憂傷的心和他裏面憂傷痛悔的靈。神必不輕看這些,神看這些遠勝過所獻的祭。
詩篇第六篇用大衛的經歷告訴我們一個道理,罪是不能隱藏的,罪人必須痛悔、認罪、悔改,他的罪才得赦免,只有靠著基督耶穌的寶血,來塗抹他一切的罪,得著神的寶貴救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