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麦克阿瑟
尽管如此,主温柔的提醒反使犹大变本加厉,毫无悔意。他不自省察内心,这一事件似乎成了他内心世界的转折点。三十两银子本可轻松落入钱袋供他挥霍,但因为耶稣欣然接受这看似豪华的敬拜而使他的计划泡汤。
这成了犹大打定主意的最后一根稻草,因为马太在叙述完这故事之后,马上就说,“当下,十二门徒里有一个称为加略人犹大的,去见祭司长,说:‘我把他交给你们,你们愿意给我多少钱?”他们就给了他三十块钱。’从那时候,他就找机会要把耶稣交给他们”(太26:14-16)。他悄悄地离开了伯大尼,步行三里路,去到了耶路撒冷。找到祭司长,就把耶稣出卖,换得区区一把银子,有三十两。他所得到的,按着出埃及记21:32经文,这时的一个奴仆或婢女的价格。数额并不大,但他就为这蝇头微利行了大恶。
爱憎何其分明:马利亚因为爱主敬拜主甘愿献上她珍贵所有,犹大却因为贪婪憎恨出卖耶稣,两件事同时发生。
我们须注意这是犹大第一次自我暴露。这之前,他成功混迹在这个事奉团队之间。这里记录了他的第一次发声,却当即遭到耶稣的斥责,显然这是促使他采取行动,先前一切对于失望苦毒的掩饰,都因为现今的秘密交易而显露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