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麦克阿瑟
或许这样说比较公平些,也就是一个有着约翰类似个性的人会倾向于将一些事情推向极端。实际上也是那样,年轻的约翰往往走极端,他的身上缺乏一种属灵的平衡感。他的激情,他的宗派倾向,他的不容忍性,无包容性和自我中心的野心都是由于缺乏平衡感而产生的罪。虽然那些可能成为美德的东西由于被推到了极端就成为罪。这样就是为什么他性格中这些很有潜能的特点却反导致了他的跌倒失败。彼得和约翰都有类似的倾向,将他们的特长变成了弱点,最好的特性经常成为他们的陷阱。
我们也时不时地跌落到这个陷进里面,这是人类堕落之一。即使是我们最好的性格,由于罪之驱使也会成我们跌倒的原因。真理固然应该是我们之最高追求,但是我们追求真理的热情也要有对人之爱与之相平衡,否则就会成为判断主义,思维僵化和缺乏同理心。工作勤勉,雄心勃勃并没有错,但如果不辅之以虚怀若谷便成了罪人自扰,舍我其谁,老子天下第一。自信也本是一种美德,如果变成一种有罪的妄自尊大,我们就成为属灵的矮子。
很显然,对真理持激情——渴求真理或对真理充分自信——并无天生的对错。这些原本都是甚可嘉勉的美德,但若缺少平衡,便易失之为属灵健康之挂碍——正如只讲真理而缺少平衡只能导致错误一般。没有平衡感的人行动不稳定,我们的性格中若缺少平衡感,便会缺少制约力而易导致行为失控,而这本身就是罪或会使我们身陷罪中。所以片面强调真理的某一点而不及其余或是发扬某种美德而无任何折冲余地都会落入危险的境地。这是我们在检视年轻的约翰时所观察到的,在种种场合下看他的行为都像是一个极端主义者,偏执狂,苛刻和鲁莽的人,过于自许也很狭隘地执着于真理。他早年给人的印象与“以爱为旗”的使徒形象反差很大。
但是与耶稣朝夕相处的三年时间,使这个自我中心的人脱胎换骨成为新人,成熟而具平衡感。主耶稣用三年时间将他从雷子变为“以爱为旗”的使徒。对原本处事极端不讲求平衡的约翰,主耶稣施以平衡的指教,使他逐渐从一个行事偏执的人改变成为初期教会满有爱心,敬虔温柔的年长领袖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