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麦克阿瑟
今天我们来思想约翰,一定会出现那个柔和谦卑老使徒的形象。在主后一世纪末,这位年长的教会代表人物,因为他对主的忠贞和对各地各方圣徒的爱赢得了普世的敬爱和尊重。这就是他获得“以爱为旗”殊荣的原因。
但是,接下去我们会看到,愛並沒有丝毫消减約翰對真理的熱情。相反,爱給了他所需要的平衡。他對神的真理一直保持著深切和持久的执愛,並且一直勇敢地宣講到最後。
约翰对真理的热情造就了他的特殊表达方式。在诸多的新约圣经作者中,他是最黑白分明的一位。他的思想,他的写作都具有某种绝对性的确定不含糊,快刀斩乱麻,毫不拖泥带水。他的教导也无灰色地带,因為他习惯於以直言不讳,毫不含糊的語言陳述事情。
例如在约翰福音里,约翰选用光以与暗作对比,选用生命以与死亡对比,选用神的国与撒旦的国对比,神子与魔鬼之子对比,正义的审判与邪恶的论断作对比,复活得生与复活定罪作对比(约5:29),接受基督与抵挡基督作对比,结果子与不結果子相对比,顺服于不顺服相对比,爱与很相对比。他在处理真理问题时喜欢黑白分明,态度绝对。他深知必须用清晰的线条构图。
在约翰书信中特也保留这种风格。他告诉我们不是行走在光明中就是在黑暗里行,我们若是从神生的,就不犯罪,也不能犯罪(约一书3:9);我们要么是属神的,要么就是属世界的(约1书4:4-5);凡有爱心的,都是由神而生,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约翰说:“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约翰在写下这些话语时,没有用规范的言语,没有任何婉转的余地。
约翰就是如此地黑白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