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凡人(第五章 约翰——以爱为旗的使徒) (14)

约翰·麦克阿瑟

  主耶稣一遍又一遍反复强调这样的真理:你要成为天国里为大者,首先要作众人的仆人。

  令人吃惊的是主的话语在门徒的内心深处似乎不起波澜,即使他们跟从耶稣已经三年有余了。就在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他们中也没有任何一个人拿起洗脚盆和毛巾行一个仆人的事奉,所以只有主自己来做。

  约翰学习了雄心与同理心的平衡。因此,同理心也成为约翰论述的主要美德。

  在约翰福音中,约翰自始至终都没有提到一次自己的名字(唯一提到的约翰都是施洗约翰)。约翰拒绝提及自己的名字,反而在讲到自己的名字时突出地用耶稣的名字来代替。他不把自己涂描成英雄的形象,而是利用那样的机会来高举耶稣基督的名。他不提自己的名,因为那样做会突出自己,而称自己为“耶稣所爱的那个门徒”(约13:23;20:2;21:7,20),将荣耀归于主耶稣。事实上,他对于耶稣爱他很吃惊,当然根据约翰福音13:1-2,耶稣爱所有的使徒。但有一种特别的方式,就是约翰紧紧抓住并用作谦卑他自己的方式。

  事实上,只有约翰福音记载下了主耶稣为门徒洗脚这一件事。显然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主耶稣谦卑的仆人形象给约翰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从约翰的书信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流露在整卷书信中的一种同理心。他称呼收信人为“小子们”,“所爱的”。把自己也包括在“弟兄”和“神的儿女”中(约翰一书3:2)。一颗谦卑柔和的心溢于言表,也凸显了他的同理心。约翰最后的一卷书是启示录,在概述中,约翰这样来描述自己,“我约翰就是你们的弟兄”(启1:9),尽管那时他已年近期颐,是仅存的一位使徒和教会的长辈和先驱,他却从不凌驾众人,以势压人。

  生命长进到了某处,约翰的雄心在人的同理心中找到了平衡。约翰本人变得谦卑温和—尽管他仍然勇敢、自信、大胆和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