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麦克阿瑟
另一个有趣的注释来自希腊语,尽管我们从英语译本中无法看到。 英文版说他“整夜继续向上帝祈祷(He “continued all night in prayer to God”;中文:整夜祷告神)”,但是希腊文本的表达则有“他整夜的时间都在神的祷告中”(He spent the all night in the prayer of God-据希腊文直译)。从字面上来说,耶稣的祷告就是神的祷告,因为耶稣祷告是在三位一体里面的交通。所以,无论何时耶稣祷告,就是神的祷告。因为三位一体不同位格间的交通中,耶稣的祷告完全体现了神的意念和旨意,因为他就是神。这里体现了耶稣的神性和人性的完美合一。耶稣人性之表现需要耶稣整夜祷告神,而耶稣的神性告诉我们这就是神的祷告。
不可遗忘的是,耶稣接下来要做的抉择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因为这要耶稣花费十到十二小时的时间祷告做预备。他在为什么事祷告呢?是在为选择什么样的人祷告吗?我不这样认为。他本是无所不知的神成为肉身,神的旨意未向他有丝毫隐匿。 毫无疑问,他正在为他即将任命的人祈祷,与天父交流他选择的绝对智慧,并且潜思如何在自己能力中为他们发轫。
彻夜的祷告结束,他就来到门徒们聚集的地方,去到他们身边(“到了天亮,叫他的门徒来,就从他们中间挑选十二个人,称他们为使徒”路6:13)。耶稣所召聚的人应不止这十二人,根据上下文的意思,这里的门徒是广义的,意思是“学生,弟子”。应该有相当的人数,就是从这些人中,耶稣拣选了这十二人并委以使徒的职分。
在耶稣的时代,无论是希腊文化还是犹太文化,一位著名的拉比对学生有强烈吸引力是很常见的。他们的教学场所不一定在教室或讲堂, 大多数都是弟子们跟随导师四处周游,除了正规的课程还参与老师的日常活动。主也时常与他的门徒一起同工。他是一名巡回讲学的教师, 从一个地方转到另一个地方。他吸引了一路跟随听他的教导的人。我们回到第一节便可以得到这样一幅画面:“在一个安息日,耶稣从麦地经过。他的门徒掐了麦穗,用手搓着吃。”在他教学的过程中,他们追随他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边行走,边用手捏麦穗搓着吃。
我们不完全清楚耶稣到底有多少门徒。有一处经文曾说他差遣七十人,两个两个一队地在他前面,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方去。但是,他追随者的总人数一定远不止七十人。圣经描写众人跟随他,这是合乎情理的,因为他的教导是人们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是那样清晰明了,带着权柄;他又有医病赶鬼,让死人复活的能力;他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他吸引众多的门徒来归向他并不令人惊异,反而有人拒绝他到会是令人诧异的。但是还是有人拒绝他,因为他的信息难以令人接受(约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