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聖經中,『聽』與『聆聽』不只是語言上的差異,更是靈性與態度上有深層的分別。聽(Hearing)只是接收聲音或信息;屬靈態度是被動、可能只是表面接觸。如聖經所說:「你們要聽,卻不明白」以賽亞書6:9。聆聽(Listening)是主動領受、理解並遵行;屬靈態度是主動、深入、願意順服神的話語。如申命記6:4-5所說: 「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不只是叫人聽見,而是呼召人全心全意地回應神的話語。
英文每日金句
“How then will they call on him in whom they have not believed? And how are they to believe in him of whom they have never heard? And how are they to hear without someone preaching? So faith comes from hearing, and hearing through the word of Christ.” – Romans10:14,17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馬書10:14,17
金玉良言
真正的『聆聽』是與神建立關係的開始,是愛與順服的表現。
耶穌常說:「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太11:15),意思是不只是聽見聲音,而是要領悟並順服神的旨意。
神的話語不是為了聽過就忘,而是為了聽了就活出來。 — 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