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說:「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5:14-16
基督徒人生的目的,就是要榮耀神。祂賜給我們豐盛的新生命,也賜下工作的機會與能力,為要使我們在每日的生活中榮耀祂。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我們要作神無瑕疵的兒女,如同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顯明出來。
英文每日金句
“Then Jesus told them, ‘You are going to have the light just a little while longer. Walk while you have the light, before darkness overtakes you. Whoever walks in the dark does not know where they are going. Believe in the light while you have the light, so that you may become children of light.’” – John 12:35-36
「耶穌對他們說:『光在你們中間還有不多的時候,應當趁著有光行走,免得黑暗臨到你們,那在黑暗裹行走的,不知道往何處去。你們應當趁著有光,信從這光,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約翰福音12:35-36
金玉良言
「從前你們是暗眛的,但如今在主裏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以弗所書5:8-9
光的本質是顯明;基督徒的本質是見證。— 馬太‧亨利(Matthew Henry)
基督徒若不發光,就失去了存在的目的。— 司布真(Charles Spurge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