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
“因你已经为我伸冤,为我辨屈;你坐在宝座上,按公义审判。” 詩篇9:4
神的審判 必要臨到
雖然大衛的詩篇第九篇是用“子之死”的曲調(本篇的標題為“調用慕拉便”,原文為muth-labben,意思為“子之死”,有一種哀歌式的幽怨),但是內容充滿歌頌神的感情飽滿的語句。
除此之外,詩人大衛也在詩中表達了神必施公義審判,惡人必遭滅絕的觀念。在詩篇中,大衛有六次運用“審判”這個字眼。其中提到審判的原則:“按公義審判”(4節、8節),“按正直判斷”(8節);提到審判的預備:“他已經為審判設擺他的寶座”(7節);提到審判的對象:“審判世界”,“判斷萬民”(8節), “他已施行審判惡人”(16節), “願外邦人在你面前受審判”(19節)。表示“子之死”的曲調可能指外邦人及惡人的滅亡而言。
為何神要審判外邦人和惡人呢?大衛說:“因你已經為我伸冤,為我辨屈”(4節)。又因為惡人使人流血,使人受屈,增加人的痛苦(12節)。神的審判時可怕的,後果是嚴重的。他曾“斥責外邦”,“滅絕惡人”(4節);曾“塗抹他們名,直到永永遠遠”(5節)。這裏的“曾”,可能指神在亞伯拉罕時期審判所多瑪,俄摩拉兩城市的惡人而言。也可能指神曾殺敗那些攻擊以色列人的亞瑪力人而言。當時約書亞曾帶兵與亞瑪力人爭戰,把他們殺敗,然後神對摩西說:“我要將亞瑪力的名號、從天下全然塗抹了”(出17:14)。
我們在平時生活中,好像看不到神的審判。反而看到很多時候是“壞人當道,好人受氣”,但是人們依然從人類長期的歷史活動里冥冥中觀察到的天意,使得壞人最終受到報應。這就是人們常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大衛因受聖靈的啟示,所以對於神的審判表達得很透徹,這也是神通過詩篇第九篇要人明白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