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數罪惡 有十八條 (詩篇10 默想2)

经文

  “願你打斷惡人的膀臂。至於壞人,願你追究他的惡,直到凈盡。” 詩10:15

歷數罪惡 有十八條

  在詩篇第十篇中,詩人大衛詳盡記述了惡人的罪惡,他們的罪行記有十八條。驕橫、逼迫困苦人、貪財、背棄耶和華、輕慢神、驕傲、以為沒有神、向人“噴氣”(如同中國人說嗤之以鼻)、咒罵、詭詐、欺壓、毒害奸惡、埋伏害人、殺害無辜、窺探無依靠的人、暗中傷害困苦人、擄去困苦人、利用爪牙害人。其中三項是對於與神的關系,其余各項是與與人相處的行事原則有關。

  這些惡人,犯罪如此之多,我們不要以為稀奇。每一時代都有惡人橫行,無惡不作,陷害忠良及困苦無依靠的人。

  新約羅馬書中聖靈也默示保羅列舉出罪人的犯罪清單(羅1:28-31),共有21樣,表示羅馬時代的惡人,不過是抄襲古時惡人的犯罪方法,對神對人發起挑戰。保羅說得好:“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1:32)。惡人如此鬥膽,公然不顧別人死活,鋌而走險,冒險行惡,是因為他們以為宇宙中沒有神,即使有人對他們說:“有神,且有審判”, 但這些人以為即使有神,神也不會追究(4節)。古時如此,今日亦然,我們不必稀奇。

  大衛生活的年代距今有三千一百年,講到今天人們的道德狀況,哈佛大學心理學系教授Steven Pinker的新著,《人性中的善良天使——何以暴力在降低》中,雖然結論說,“暴力在近五千年的歷程中一路降低、減少”(如何得出這一結論,本身就值得疑問),似乎人類的道德有了進步。但是,惡人所行的惡,顯然不是只有一項暴力(殺害無辜),其他各項(這里列舉了十八項之多)的惡行也不但沒有減少,反而愈演愈烈。所以,說人類的道德狀況江河日下,是一點也不為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