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八惡 神必報應 (诗篇17 默想3)

经文

  “耶和華阿,求你起來,前去迎敵,將他打倒,用你的刀救護我命脫離惡人。” 詩17:13

惡人八惡 神必報應

  大衛在詩篇第17篇的開始,詳述了自己與神的親密關系,也相信神必要保護他和他的子民,如同保護眼中的瞳仁一樣。接著,他開始列數惡人的惡行。惡人的惡行共有八樣,分別為:起來攻擊神的聖民(7節);欺壓人(9節):圍困人,要害其命(9節);說驕傲的話(10節);圍困神子民的腳步(11節);瞪大惡眼,將人推倒在地(11節);像凶惡的獅子抓食,又像少壯的獅子蹲伏暗處傷害人(12節);占據財寶卻不行善,不周濟窮乏人(14節)。

  惡人作惡多端,大衛在這裏列舉這八樣的惡行,使大衛和國中的一切子民都深受其害。因此,大衛求神“起來,前去迎敵、將他打倒”(13節)。

  這裏的惡人,是有所指的。大衛在被撒母耳膏立之後,因戰功赫赫而遭嫉,被掃羅追殺有八年。其間,曾有一次掃羅落在大衛手中,大衛卻不殺掃羅。大衛道出了一番義正詞嚴的聲音:“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判斷是非,在你身上為我伸冤,我卻不親手加害於你。古人有句俗語說,惡事出於惡人。我卻不親手加害於你。”(撒上24:12-13)

  所以詩篇17篇中的惡人,自然是指掃羅。掃羅對神既不敬虔,擅自替代撒母耳,在吉甲獻燔祭;還搬出各種借口來掩飾他的過犯(撒上13:8-12)。他對人也毫無愛心,對強過他的,充滿嫉妒,用各種惡行殘害大衛和他周圍的人。但是,對於這樣一個神人共憤的惡人,大衛自己並不伸冤,而是求神報應惡人的惡行,“將他打倒”。大衛在其他詩篇中也勸誡神的百姓:“要等候耶和華,堅守祂的道,祂必賜你土地,使你有尊榮。你必親眼看見惡人被鏟除”(詩37:34)。大衛的話語,對我們是勉勵;他對待惡人的態度,也值得我們效仿。“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羅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