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分两种,路有两条 (诗篇1 默想1)

经文   “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慢人的座位。” 诗篇1:1 人分两种,路有两条   人生常会遇到这样的境地,前面有几条路供我们选择,我们却驻足良久,不知何从。美国诗人罗伯特·佛若斯特的诗《未选择的路》脍炙人口,它借景喻理,说出选择道路的重要。 未选择的道路 金秋的林中,两条路细长曲折,我不可能两条路都走,实在有点可惜,一个踽踽独行者,我久久伫立,沉思许久,默默注视脚下的路,弯曲伸展,向着林深不知处。 于是选择了另一条,想着那样才公平,或许还有更好的理由。因为它覆盖的青草,正在把我呼唤,尽管那一条其实没有什么不同,只是早已留下前人的足迹。 虽然那天清晨,两条路都一样,路径堆满深褐色落叶,噢,那一条留待他日再来吧,但想到一条路会通向另一条,只恐怕我再无缘由回到此处。 轻叹口气,我且留下此言:多少年过去,物是人非,就在此地,林中两条路蜿蜒曲折,通向林深不知处。我选择了其中的这一条,得到的结果便是如此地不同。 罗伯特·佛若斯特   这篇诗让人得出如此结论,“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虽然有些时候,我们还可以回到原处,但恐怕错事已铸就,损失难挽回。   诗篇第一篇告诉我们做什么样的人,走什么样的路,是一件很重要的事。这也是犹太人文献中,自古以来开宗明义地放在诗篇总汇第一篇的原因。   虽然第一节经文举出三种人:“罪人”,“恶人”,“亵慢人”,其实指的都是同一类的人-恶人(诗篇1:1,4,5,6中原文用的是同一个词)。由于是诗词的形式,所以采用了互文的修辞手法,即在行文时交替使用同义词,从而避免词语的单调重复。另一种人出现在1:5节和6节,那就是义人。诗篇对于“义人”作出了如下的定义:“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这人”便为义人。喜爱耶和华的律法,且昼夜思想的,便在一开始(站在那条道上)就辨明那一条路是正道,那一条是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