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 “其實你已經觀看。因為奸惡毒害,你都看見了,為要以手施行報應。無倚無靠的人,把自己交託你。你向來是幫助孤兒的。” 詩篇10:14 孤兒無助 神卻看顧 在困苦受欺壓的人中間,最無助的是孤兒。他們因為各種不同的原因,從小就失去了父母。孩子從出生到長大,需要被愛和安全感。當其他的孩子在父母的擁抱中感受到父母雙親的愛的時候,孤兒可能在為生存掙扎,受世人欺壓;當其他孩子到了該受教育的年齡,背著書包上學校的時候,孤兒卻流落街頭,沿街乞討;當其他孩子在邀請小夥伴參加他的慶生會的時候,孤兒甚至不知道自己出生何年何月。在他們成長的年月里,飽受人情冷暖,看盡世態炎涼,造成長期的心理創傷,很長時間恐難平復。但是神顧憐孤兒,所以在摩西所傳的律法中,特別提到神要他的選民如何對待孤兒:“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若是苦待他們一點,他們向我一哀求,我總要聽他們的哀聲”(出埃及記22:22-23)。 新約的雅各書中也提到孤兒,同時也提到寡婦:“在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為什麼聖經在眾多有需要的人中,特別要我們看顧孤兒寡婦呢?相信在當時的社會,孤兒寡婦是最無助的一群,他們是困苦人中的困苦人。 不管在什麼時代,基督徒都要體會神愛憐孤兒的心。當今世界各國,據統計有1.6億孤兒。2012年5月初,在加州森林湖馬鞍峰教會召開的基督教孤兒聯盟(Christian Alliance for Orphans)年度高峰會議上,喬治亞州羅斯維爾的聖經團契教會(Fellowship Bible Church)牧師克勞福德·洛里特斯(Crawford Loritts)牧師的一番話很發人深省:“我們需要看到它(孤兒問題)在神的心裏面是多麼的深刻、多麼根深蒂固。福音是關於正義的,正義也植根在福音里。你不能講聖經而不講正義。”願我們能以耶穌基督的心為心,關心這一社會現象,有憐憫的心。
歷數罪惡 有十八條 (詩篇10 默想2)
经文 “願你打斷惡人的膀臂。至於壞人,願你追究他的惡,直到凈盡。” 詩10:15 歷數罪惡 有十八條 在詩篇第十篇中,詩人大衛詳盡記述了惡人的罪惡,他們的罪行記有十八條。驕橫、逼迫困苦人、貪財、背棄耶和華、輕慢神、驕傲、以為沒有神、向人“噴氣”(如同中國人說嗤之以鼻)、咒罵、詭詐、欺壓、毒害奸惡、埋伏害人、殺害無辜、窺探無依靠的人、暗中傷害困苦人、擄去困苦人、利用爪牙害人。其中三項是對於與神的關系,其余各項是與與人相處的行事原則有關。 這些惡人,犯罪如此之多,我們不要以為稀奇。每一時代都有惡人橫行,無惡不作,陷害忠良及困苦無依靠的人。 新約羅馬書中聖靈也默示保羅列舉出罪人的犯罪清單(羅1:28-31),共有21樣,表示羅馬時代的惡人,不過是抄襲古時惡人的犯罪方法,對神對人發起挑戰。保羅說得好:“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1:32)。惡人如此鬥膽,公然不顧別人死活,鋌而走險,冒險行惡,是因為他們以為宇宙中沒有神,即使有人對他們說:“有神,且有審判”, 但這些人以為即使有神,神也不會追究(4節)。古時如此,今日亦然,我們不必稀奇。 大衛生活的年代距今有三千一百年,講到今天人們的道德狀況,哈佛大學心理學系教授Steven Pinker的新著,《人性中的善良天使——何以暴力在降低》中,雖然結論說,“暴力在近五千年的歷程中一路降低、減少”(如何得出這一結論,本身就值得疑問),似乎人類的道德有了進步。但是,惡人所行的惡,顯然不是只有一項暴力(殺害無辜),其他各項(這里列舉了十八項之多)的惡行也不但沒有減少,反而愈演愈烈。所以,說人類的道德狀況江河日下,是一點也不為過的。
人有難處 神在哪裏?(詩篇10 默想1)
经文 “耶和華阿,你為什麼站在遠處?在患難的時候,為什麼隱藏?” 詩10:1 人有難處 神在哪裏? 在詩篇121篇中,詩人用自問自答的形式告訴我們:“我的幫助從何而來?我的幫助從造天地的耶和華而來”(詩i:1-2)。但在詩篇第十篇的一開始,詩人就接連發問:“耶和華阿,你為什麼站在遠處?在患難的時候,為什麼隱藏?”這也是很多人在遇到難處時,發出的問題,聖經裏也有不少這樣的例子。太15章寫到一位迦南婦人因“女兒被鬼附得甚苦”,來求耶穌,“耶穌卻一言不答”(太15:23)。約伯忍受著失去親人和產業之苦,在爐灰中,向神問求:“主阿,我呼求你,你不應允我。我站起來,你就定睛看我。你向我變心,待我殘忍,又用大能追逼我”(伯30:20-21)。亞伯拉罕和撒萊多年膝下無子;以利亞在曠野行走四十晝夜,不吃不喝。諸如此類,神的兒女遇到難處,神卻站在遠處,掩面不看。神真的是掩面不看? 在《海德堡爭辯(1518 The Heidelberg Disputation)》這一神學論文的19條裏面,馬丁路德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這樣的:你不可把神所隱藏的事情與周圍發生的事相比。換言之,你不能由看得見的事去推斷神所隱藏的事。你生活中所發生的事並不會向你顯示神所隱藏的事。 保羅在羅馬書中說:“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1:20)。從神的創造中,我們可以看到神的永能和神性,卻無從知道他如何愛我們。於是人們自然而然地得出如此結論:如果諸事順利,就是神愛我們;遭遇不幸,則定是神恨我們。這也就是為什麼一些人將自然災害、恐怖襲擊歸咎於神的懲罰,而將生活富裕,生意成功看成是神的祝福。 在歷經了苦難之後,約伯說:“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並向神禱告說:“求你聽我,我要說話。我問你,求你指示我”(伯42:3-4)。對於神隱藏的事我們不可妄加猜測,而應像約伯那樣,存一顆謙卑的心求告神。
信心支票 任意支取 (詩篇9 默想4)
经文 “窮乏人必不永久被忘,困苦人的指望,必不永遠落空。” 詩篇9:18 信心支票 任意支取 與詩篇第九篇第十七節講到惡人和不信神的外邦人,終必受審判,作為對比,第十八節則寫到窮乏人和困苦人,他們蒙神紀念,他們的指望不永遠落空。 窮乏困苦並非一件叫人高興的事,但那些信靠神的人,因他們的心不以物質富饒而滿足,也不以物質匱乏而沮喪。“因為經上說,看哪,我把所揀選所寶貴的房角石,安放在錫安。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彼前2:6)。他們“似乎貧窮,卻是叫許多人富足的。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林後6:10)。表面看來,很多福分好運都輪不到他們,但他們相信,總有一天,神會公平地對待他們。即使現在,神也仍舊眷顧他所珍愛的貧窮孩子。 貧窮本身也不是品德;有的人雖貧窮,但立志“貧賤不能移”,也有的人可能會“饑寒起盜心”。但對於屬神的人,因為貧窮,感覺自己無倚無靠,對神有單純的仰望,這就成了他蒙恩蒙福的條件。馬利亞的“尊主頌”說:神“叫饑餓的得飽美食,叫富足的空手回去”(路1:53)。主耶穌在第一篇講道中,向本鄉的人宣告彌賽亞的事工,是“傳福音給貧窮的人”(路4:18)。 神除了親口應允說他是窮乏之人的避難所和保障(詩14:6;賽25:4), 隨時會幫助他們(詩40:17;70:5)以外,舊約聖經中,神還以律法的形式來體現他對於窮乏困苦人的特別紀念,他在民中設立了許多消除貧窮現象的措施(參申15:7-11 )。神陳明他為以色列人設立的總體目標是:“在你們(以色列人)中間沒有窮人了。(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耶和華必大大賜福與你)”(申 15:4)。因此神在律法中禁止向借貸的窮人取利(出22:25;利25:35-36)。如果窮人以物件(如外衣)作抵押向債主借貸,債主必須在日落以前把外衣歸還原主。凡此種種,都體現了神對於窮乏困苦人的眷顧。 神的應許,對於有信心的人,好像一張空白的支票,你的信心到哪裡,支票就對現到哪裡。
不同之門 管理死生 (詩篇9 默想3)
经文 “耶和華阿,你是從死門把我提拔起來的……我必在錫安城的門因你的救恩歡樂。” 詩9:13-14 不同之門 管理死生 詩篇第九篇的13、14兩節,提到了兩座門:一座是“死門”(13節),另一座是“錫安城的門”(14節)。 “死門”並不是大衛發明的名詞。在約伯記裏,一次提到“死亡的門”,一次提到“死蔭的門”。“死亡的門曾向你顯露麼?死蔭的門你曾見過麼”(伯38:17)?死有門,是神親口對約伯說的。耶穌曾對彼得說:“陰間的門,不能勝過教會”(太16:18,”and the gates of hell shall not prevail against it. “KJV)。中文和合本聖經翻譯成“陰間的權柄”,是根據意思的翻譯,呂振中的譯本是“陰間的門戶必沒有力量勝過她”,是照原文字面意思翻譯 。 希西家在病重時,求神憐憫他,說:“我說,正在我中年(或作晌午)之日,必進入陰間的門。我餘剩的年歲不得享受”(賽38;10)。根據聖經的這些經文,相信死與陰間,必有一座門,讓一切死亡的人進去。大衛征南戰北,時常離開死亡僅只一步之遙, 但神多次救他脫離死地,逃出生天,不致被敵人殺害。然後他說,他必進入錫安城的門贊美神,述說他一切的美德。 說到“錫安城的門”,詩篇87篇說耶和華神,“愛錫安的門,勝於愛雅各一切的住處。”《撒迦利亞書》1:14節“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我為耶路撒冷,為錫安心裡極其火熱。”在神的眼里,這錫安城是何等寶貴。舊約時代的錫安城,預表新約希伯來書講到的“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 神所經營所建造的”(來11:10)。在歷世歷代的聖徒裡,一直有一座榮耀的城吸引他們, 這關係到神永遠旨意的完成,關係到歷世歷代的聖徒們,他們的腳蹤、生活,和人生的標竿。這座城代表神的救贖,是聖徒們的信心和盼望的根基。能進入這錫安城的門是何等的有福。
神的審判 必要臨到 (詩篇9 默想2)
经文 “因你已经为我伸冤,为我辨屈;你坐在宝座上,按公义审判。” 詩篇9:4 神的審判 必要臨到 雖然大衛的詩篇第九篇是用“子之死”的曲調(本篇的標題為“調用慕拉便”,原文為muth-labben,意思為“子之死”,有一種哀歌式的幽怨),但是內容充滿歌頌神的感情飽滿的語句。 除此之外,詩人大衛也在詩中表達了神必施公義審判,惡人必遭滅絕的觀念。在詩篇中,大衛有六次運用“審判”這個字眼。其中提到審判的原則:“按公義審判”(4節、8節),“按正直判斷”(8節);提到審判的預備:“他已經為審判設擺他的寶座”(7節);提到審判的對象:“審判世界”,“判斷萬民”(8節), “他已施行審判惡人”(16節), “願外邦人在你面前受審判”(19節)。表示“子之死”的曲調可能指外邦人及惡人的滅亡而言。 為何神要審判外邦人和惡人呢?大衛說:“因你已經為我伸冤,為我辨屈”(4節)。又因為惡人使人流血,使人受屈,增加人的痛苦(12節)。神的審判時可怕的,後果是嚴重的。他曾“斥責外邦”,“滅絕惡人”(4節);曾“塗抹他們名,直到永永遠遠”(5節)。這裏的“曾”,可能指神在亞伯拉罕時期審判所多瑪,俄摩拉兩城市的惡人而言。也可能指神曾殺敗那些攻擊以色列人的亞瑪力人而言。當時約書亞曾帶兵與亞瑪力人爭戰,把他們殺敗,然後神對摩西說:“我要將亞瑪力的名號、從天下全然塗抹了”(出17:14)。 我們在平時生活中,好像看不到神的審判。反而看到很多時候是“壞人當道,好人受氣”,但是人們依然從人類長期的歷史活動里冥冥中觀察到的天意,使得壞人最終受到報應。這就是人們常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大衛因受聖靈的啟示,所以對於神的審判表達得很透徹,這也是神通過詩篇第九篇要人明白的信息。
強烈願望 歌頌神名 (詩篇9 默想1)
经文 “我要一心稱謝耶和華,我要傳揚你一切奇妙的作為!我要因你歡喜快樂;至高者啊,我要歌頌你的名!” 詩9:1-4 強烈願望 歌頌神名 詩篇第9篇中,大衛表明了自己強烈歌頌神名的願望。在開始的兩節經文裏,大衛接連用了四個“我要”。 縱觀大衛的一生,受過許多的苦難磨練。少年時期,不討父親的歡心。父親認為他年幼無知,不堪委以大任(撒上16:11);繼而兄長們又以他為不知自愛,好出風頭;拼死戰勝了歌利亞,又招致嫉妒,被掃羅步步追殺(撒上17:28);就是作了王,仍舊四處受敵,(詩3:1);雖有許多兒女,子女間卻是“兄弟鬩墻”,自相殘殺。 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學生失學,做工失業,情人失戀、身體違和,財政危機,似乎不如意的事情臨到,發發牢騷,怨天尤人本乃情有可宥。但大衛卻不是如此,他能身處各樣不同的困境、逆境、危境之時,照樣不改我志,依舊要“一心稱謝耶和華”;照樣要傳揚耶和華“一切奇妙的作為”;還是要因耶和華“歡喜快樂”,仍然要“歌頌”神的名。 近代基督徒倪柝聲,也有相似的經歷。他與一位張姓小姐,從小青梅竹馬,感情深厚。但當倪柝聲明確神的托付,在於救人靈魂,而張姓小姐卻遠去燕京大學,追逐浮華虛名,成為燕大校花,令他感到失望。但是多年的情感一時難以放下,心中很大掙扎。這時,主向他顯現,主的愛大大激勵他,他就把一切獻給主,並願意為主放下心中所愛的。在聖靈的感動下,他寫下詩歌《主愛長闊高深》。其中他這樣唱道“我今撇下一切/為要得著基督/生也,死也/想都不屑/有何使我回顧//親友、欲好、利名/於我夫復何用/恩主為我變作苦貧/我今為主亦窮//艱苦、反對、飄零/我今一起不理/只求我主用你愛情/繞我靈、魂、身體。”一時鼓勵許多人。当他愿意为着主的缘故,“撇下一切”时,神也感动张姓小姐撇弃世上荣华虚名,为要得着基督,最终两人结为连理,同心同行,终生事主,传为佳话。
人雖微小 神卻顧念 (詩篇8 默想2)
经文 “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 詩篇8:4 人雖微小 神卻顧念 仰觀穹蒼,奇妙無比。詩人大衛十分感慨地說:“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人子(原文,包括KJV在內的多數英文聖經都譯成the son of man)算什麼,你竟眷顧他。”人與偉大的宇宙相比,實在是微不足道。用以賽亞的話來說,“看哪,萬民都像水桶的一滴,又算為天平上的微塵。(單數)。”萬民只是水桶中的一滴,或天平上的一顆塵粒,作為個體的人豈非更是微乎其微?然而神在用指頭創造萬物時,人是最後被創造的,神使人有靈、魂與體,勝過一切動物,所以被稱為“萬物之靈”。人便可以與神交通,明白天心。 當大衛感嘆“人算什麼”時,不僅因為與宇宙相比,人之微小,幾可忽略;也想到人的一生與永恒相比極其短促,實在不值得紀念。在詩篇144篇第3節說完了“人算什麼,你竟認識他。世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之後,感嘆道:“人好像一口氣。他的年日,如同影兒快快過去”(詩144:4)。 無論從空間,時間來看,人都極其渺小,但神卻“顧念”、“眷顧”。“顧念”、“眷顧”兩詞,在原文也是兩個不同的詞。前者指“紀念”、“掛念”而言,後者則有“注視”、“鑒察”之意,甚至有時指“懲治”(如詩篇59:5中“萬軍之神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阿,求你興起,懲治萬邦”),及“杖責”(如詩篇89:32中“我就要用杖責罰他們的過犯”)。在贊美神的“顧念”和“眷顧”時,大衛絕非只作泛浮泛之談,而是有著深刻的內涵。這正如在詩篇23篇中說到的,因為耶和華是“我的牧者”,他顧念我的需要,所以“我必不至缺乏”;饑餓疲乏時,“他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口渴時“領我在可安歇的水邊”;當我偏行己路時,他的杖就來“眷顧”我。這些詩句中,漫溢著神對人體貼入微的“顧念”和“眷顧”。
神的指頭 創造奇妙 (詩篇8 默想1)
经文 “我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並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 詩篇8:3 神的指頭 創造奇妙 大衛仰觀天象,下察動物,覺得神的創造的奇妙。他甚至說:“你指頭所造的(諸)天”,這並非是說,大衛親眼看見神在創造諸天時,如何用眾指頭(指頭原文為復數,見英文譯本)創造了諸天。“神是個靈”(約翰福音4:24),無形無像,但它可以用人所能看見的指頭來顯示他的工作。所以摩西奉召上西乃山區接受十項誡命時,那兩塊寫有十項誡命的石版,是神用指頭寫的(申9:10,原文是一個指頭)。後來巴比倫王伯撒沙大宴群臣時,神因為他妄用聖殿的器皿飲酒,神的指頭(復數)忽然出現,在王宮的墻上寫字,竟警告伯撒沙王,王頓時嚇得變了臉色(但以理5:6)。耶穌在世傳道時也提到“神的指頭”:“但我若是靠著神的手指頭趕鬼,那麼上帝的國就真地臨到你們了。”(路加福音11:20,呂振中版,比較和合本“我若靠著神的能力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 並參看英文譯本)。 後來大衛寫144篇這樣說:“他教導我的手爭戰,教導我的指頭打仗”(詩144:1)。猶太人認為,神的指頭是指神的能力而言,神的手是指神的大能,至於神的膀臂是指神的全能。神創造諸天和大地,只用指頭,實是舉手之勞,但他指頭之功變成了維持宇宙運作的能力(3節),至今不變。任何天文學家或有興趣研究天體物理的學者,都覺得天上的星宿實為奇觀,使得人們對那位造物的主油然而生敬畏之心。
神的審判 懲惡揚善 (詩篇7 默想4)
经文 “耶和華向眾民施行審判。耶和華阿,求你按我的公義,和我心中的純正,判斷我。” 詩7:8 神的審判 懲惡揚善 在一些國家的的法院門口,常可看到各種雕像:天秤、劍和所謂的公義女神(Lady Justice)。天秤象征公正的審判;劍象征著懲奸除惡的制裁之力;公義女神常戴著眼罩(所謂的Blind Justice),象征著無視被告的容貌、權力、身分、家世、地位。但這些僅僅是人們對於司法公正的一種期望,或司法機關的一種自我標榜。司法是否能夠真正做到公正,那也只能是見仁見智了。 1994年,美國維吉尼亞阿列克桑德拉市的法院門口,矗立了一塊石碑,上面鐫刻著幾個字“遲到的公正,遭拒絕的公正(Justice Delayed, Justice Denied )”如果公正遭拒絕,倘使公正被遲到,那就有多少人會被冤屈,或遇到不公正的對待。看看這個世界,好像和兩千多年前以色列人的先知哈巴谷所說的沒有兩樣:“律法放鬆,公理也不顯明,惡人圍困義人,所以公理顯然顛倒”(哈1:4)。 大衛在詩篇第七篇中提到神的審判。他說“耶和華向眾民施行審判。”神是無所不知,明察秋毫的,又是完全公義的。人或有枉縱法律的時候,但是”……全能者豈能偏離公義?”(伯8:3)他一定會按著他的公義施行報應!惡人行惡,以為神並不查看追問,但是神有他的時候,中國人有古話:“惡有惡報,善有善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馬上就報” 。 聖經說:“他必按人所作的報應人,使各人照所行的得報”(伯34:11);“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12:19),這就是神做事的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