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麦克阿瑟 最重要的是,“有以利亚同摩西向他们显现,并且和耶稣说话”(可9:4)。根据第6节,门徒见状,甚是惧怕,不知道说什么好。 彼得还是一如往常,即使不知道说什么,但是还要说:“拉比(注:就是“夫子”),我们在这里真好!可以搭三座棚,一座为你,一座为摩西,一座为以利亚” (5节)。彼得或许在想,以利亚和摩西出现,是否意味着王国建立,君王的加冕礼呢?他渴望这是恒久的产业。看上去他还错误理解他們中的三個人是平等的三驾马车,而没有意識到基督是摩西和以利亞所盼望等待的那個人,也因而優於他們。因此就在那一刻(“说话之间” 太17:5),“有一朵云彩来遮盖他们,也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你们要听他’ ”(可9:7)。耶稣在受洗时,那从天上来的声音也是这么说的(可1:11)。 对于彼得,雅各和约翰来说,这是一种奇异的经历,这也是他們得到的殊荣,在漫漫救贖歷史长河中是無與倫比的。但是马可9:9继续写道:“下山的时候,耶稣嘱咐他们说:‘人子还没有从死里复活,你们不要将所看见的告诉人’”(可9:9)。 你有没有想像过,要这做有多难。他们刚刚见证了一件任何人都极想要经历的伟大事迹,但是却又不能向谁透漏,他们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更何况,这些门徒——尤其是这三位——一直在喋喋不休地争论他们中谁为大。这样的问题似乎从来都没有离开过他们的脑子(就在马可随后的经文中,他们也好像正在找出证据来证明谁为大),所以对他们来说太难了,好不容易有个机会来证明自己,却又不被允许提这件事。否则, 他们大可以以这在山上的经历向其他门徒夸一番口:“咳,伙计们,知道我们去了哪儿了吗?我们去了那山,知道我们见到了谁吗?见了以利亚和摩西呢!”他们瞥见了神的国,他们看到了别人都没有见过的景象,提前看到了生动而荣耀的景象。因此,要把这事藏在心里而不宣之于人,对他们而言,是件极难的事。
十二凡人(第五章 约翰——以爱为旗的使徒) (7)
约翰·麦克阿瑟 这件事发生在主变像之后不久。见证这次主在山顶的荣耀经历的只有不多的门徒,只有核心层的三人(彼得,雅各和约翰),其意义将在下一章由上下文的语境可以看出。像以往那样,我们总是可从上下文一窥究竟。 马可福音9:1节,耶稣对门徒说:“我实在告诉你们:站在这里的,有人在没尝死味以前,必要看见神的国大有能力临到。”对门徒而言,这当然意味着主的千禧年国度在他们一生中临在的应许。即使今天,在使徒们已经过往两千多年的今天,我们依然在等候这个千禧年国度在地上建立。那这应许又怎样了呢? 緊隨其後發生的事情清楚地回答了這個問題。耶稣答应他们会预先看见这荣耀的一幕,结果他们三人都有幸亲眼目睹了这闪烁神性光辉的荣耀。虽只是惊鸿一瞥般地亲眼目睹,但这神国的荣耀和能力是何等地大。这事发生离开基督预言“有人没尝死味以前,必要看见神的国大有能力临到”只有不到一个礼拜:“过了六天,耶稣带着彼得、雅各、约翰暗暗地上了高山,就在他们面前变了形像”(2节)。 耶稣带着他们三个自己最信任亲近的门徒加朋友来到山上,这时他揭开了自己人性的面纱,立刻荣耀同在-这是主自由永有神的本质的光辉发出的光芒。“衣服放光,极其洁白,地上漂布的,没有一个能漂得那样白”(3节)。马太则记载了这场面使门徒敬畏震惊,因而“俯伏在地,极其害怕”(太17:6)。从来,除了摩西只在神将他放在磐石穴中,并用手遮掩他的情形下看到神的背,就没有任何人再有这种遥远处看见神的经历(出33:20-23)。这是一种超凡的经历,是门徒们根本无法想象的。
十二凡人(第五章 约翰——以爱为旗的使徒) (6)
约翰·麦克阿瑟 真爱与真理 约翰早年孜孜不倦追求真理从一开始,我们就可以看到他是一个寻求跟从真理的灵里觉醒的人。我们刚一读到约翰是就有这样的感觉(约1:35-37),他和安德烈两个都是施洗约翰的门徒。和安德烈一样,当施洗约翰指证耶稣是真正的弥赛亚,就立刻来根从耶稣了。他们这样做并非见异思迁,或是背叛施洗约翰,是施洗约翰自己说,“他必兴旺,我必衰微“(约3:3)。门徒约翰追求真理,他跟随施洗约翰本非为施洗约翰的个人魅力迷倒,因此他离开施洗约翰乃是因为施洗约翰清楚确认耶稣是神的羔羊。 约翰在他所写每卷书都清楚显示他热爱真理。在约翰福音中,他使用了希腊文真理一词共计25次,在书信中共使用20多次。他写道:“我听见我的儿女们按真理而行,我的喜乐就没有比这个大的”(约翰三书4节)。他使用强烈的措辞来描述那些自称是信徒却仍在黑暗中行的人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约一书2:4;1:6,8)。圣经中除了主自己,再没有其他作者用这样的口气来热情讴歌真理。 但在他年轻时候,约翰对于真理的激情和热心却缺少对人的爱。他需要学习平衡。马可福音第九章记录的这一事件中,约翰禁止有一个人奉耶稣的名赶鬼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这是对观福音福音记载的唯一一次约翰一个人的行为和言谈,因此是一个很好去观察约翰性格特质的切入点,很少见到福音书中只有约翰而见不到有雅各和彼得在场。这是一个真实的约翰。同一事件还记载在路加福音第9章,紧接在去耶路撒冷途经一个撒玛利亚村庄,雷子兄弟想要从天上降下火烧灭村民事件发生之前。两件事情同样引人注目。在这两件事中,约翰所表现出来的似是嫉恶如仇,其实是不宽容,自以为是和对人缺乏关爱之心。在对待撒玛利亚村民的态度上,雅各和约翰缺乏对不信者的爱心。他对于一些其他的信徒伙伴也缺少爱心。他禁止一个人奉耶稣的名做福音的职事只是“因为他不跟从我们”——这人并不是咱们这个团体的正式成员(可9:38)。
十二凡人(第五章 约翰——以爱为旗的使徒) (5)
约翰·麦克阿瑟 或许这样说比较公平些,也就是一个有着约翰类似个性的人会倾向于将一些事情推向极端。实际上也是那样,年轻的约翰往往走极端,他的身上缺乏一种属灵的平衡感。他的激情,他的宗派倾向,他的不容忍性,无包容性和自我中心的野心都是由于缺乏平衡感而产生的罪。虽然那些可能成为美德的东西由于被推到了极端就成为罪。这样就是为什么他性格中这些很有潜能的特点却反导致了他的跌倒失败。彼得和约翰都有类似的倾向,将他们的特长变成了弱点,最好的特性经常成为他们的陷阱。 我们也时不时地跌落到这个陷进里面,这是人类堕落之一。即使是我们最好的性格,由于罪之驱使也会成我们跌倒的原因。真理固然应该是我们之最高追求,但是我们追求真理的热情也要有对人之爱与之相平衡,否则就会成为判断主义,思维僵化和缺乏同理心。工作勤勉,雄心勃勃并没有错,但如果不辅之以虚怀若谷便成了罪人自扰,舍我其谁,老子天下第一。自信也本是一种美德,如果变成一种有罪的妄自尊大,我们就成为属灵的矮子。 很显然,对真理持激情——渴求真理或对真理充分自信——并无天生的对错。这些原本都是甚可嘉勉的美德,但若缺少平衡,便易失之为属灵健康之挂碍——正如只讲真理而缺少平衡只能导致错误一般。没有平衡感的人行动不稳定,我们的性格中若缺少平衡感,便会缺少制约力而易导致行为失控,而这本身就是罪或会使我们身陷罪中。所以片面强调真理的某一点而不及其余或是发扬某种美德而无任何折冲余地都会落入危险的境地。这是我们在检视年轻的约翰时所观察到的,在种种场合下看他的行为都像是一个极端主义者,偏执狂,苛刻和鲁莽的人,过于自许也很狭隘地执着于真理。他早年给人的印象与“以爱为旗”的使徒形象反差很大。 但是与耶稣朝夕相处的三年时间,使这个自我中心的人脱胎换骨成为新人,成熟而具平衡感。主耶稣用三年时间将他从雷子变为“以爱为旗”的使徒。对原本处事极端不讲求平衡的约翰,主耶稣施以平衡的指教,使他逐渐从一个行事偏执的人改变成为初期教会满有爱心,敬虔温柔的年长领袖人物。
十二凡人(第五章 约翰——以爱为旗的使徒) (4)
约翰·麦克阿瑟 当然,即使约翰在写这些东西时,他也很清楚并非常了解信徒会犯罪(约翰一书 2;1;1:8, 10),但他并没有详述或阐述这一点。他所考虑的主要与一个人生活的整体格局有关。他想强调一个事实,即公义而不是罪是真正信徒生活中的主导原则。 使徒保罗则会写一些例外的状况。他花了不少的笔墨描写那种广泛存在于所有信徒中一种生活在罪中的挣扎(罗7)。虽然保罗还指出,那些从神生的人不会继续习惯性的犯罪作为一种生活模式(罗马书 6:6-7)。他仍然承认,我们依然必须与肢体中的罪恶残余作战,抵制我们对肉体的顺从,脱去旧人,穿上新人,等等。在读约翰经卷时,人们会想对基督徒来说,这义来得太容易,以至于每一次跌倒都会使他们的确据被轻松击碎。这也就是为什么每当我在阅读约翰而感到沉重时,就翻开保罗读起来,使自己的呼吸能够缓解些的原因。 当然,无论保罗书信还是约翰书信,都是圣灵所默示,两者的着重点都不会有错。保罗的例外并不否定约翰斩钉截铁表达的真理。而约翰毫不含糊的立论与保罗谨慎周全的表达也并无冲突。 自然,约翰表达的方式来自于他的个人特质。他对真理有着一种激情,求真理不折不挠,述说真理毫不含糊。他这种黑白分明,绝对,确信,肯定的风格不容许他在灰色地带渲染着墨。他给出了经验法则,却不列出所有例外情况。耶稣自己也经常这样以这样的方式表达真理,约翰无疑是从主那里学来的。尽管约翰的写作总是充满柔和的语气和个人牧羊的方式,但其内容和写作宗旨并不总是为了读者舒心,而总是为了他表述真理的确证和对真理的持守。
十二凡人(第五章 约翰——以爱为旗的使徒) (3)
约翰·麦克阿瑟 今天我们来思想约翰,一定会出现那个柔和谦卑老使徒的形象。在主后一世纪末,这位年长的教会代表人物,因为他对主的忠贞和对各地各方圣徒的爱赢得了普世的敬爱和尊重。这就是他获得“以爱为旗”殊荣的原因。 但是,接下去我们会看到,愛並沒有丝毫消减約翰對真理的熱情。相反,爱給了他所需要的平衡。他對神的真理一直保持著深切和持久的执愛,並且一直勇敢地宣講到最後。 约翰对真理的热情造就了他的特殊表达方式。在诸多的新约圣经作者中,他是最黑白分明的一位。他的思想,他的写作都具有某种绝对性的确定不含糊,快刀斩乱麻,毫不拖泥带水。他的教导也无灰色地带,因為他习惯於以直言不讳,毫不含糊的語言陳述事情。 例如在约翰福音里,约翰选用光以与暗作对比,选用生命以与死亡对比,选用神的国与撒旦的国对比,神子与魔鬼之子对比,正义的审判与邪恶的论断作对比,复活得生与复活定罪作对比(约5:29),接受基督与抵挡基督作对比,结果子与不結果子相对比,顺服于不顺服相对比,爱与很相对比。他在处理真理问题时喜欢黑白分明,态度绝对。他深知必须用清晰的线条构图。 在约翰书信中特也保留这种风格。他告诉我们不是行走在光明中就是在黑暗里行,我们若是从神生的,就不犯罪,也不能犯罪(约一书3:9);我们要么是属神的,要么就是属世界的(约1书4:4-5);凡有爱心的,都是由神而生,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约翰说:“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约翰在写下这些话语时,没有用规范的言语,没有任何婉转的余地。 约翰就是如此地黑白分明。
十二凡人(第五章 约翰——以爱为旗的使徒) (2)
约翰·麦克阿瑟 当然,约翰另外被命名为“以爱为旗的使徒”更具标志意义而为人熟知。事实上,他所论及爱的重要性比新约圣经其他作者更多。这些论述重点涉及基督徒对主的爱,主对教会的爱以及门徒的彼此相爱——世人认出是主的真门徒的凭藉。这个爱的主题贯穿他的所有著作。 不过这个爱是他学像基督的真昧,而不是他与身俱来的天然特质。在年轻时,他与同称为雷子的长兄雅各一样风风火火。你想像一下中世纪艺术作品中的约翰形象——一个温顺、驯良、皮肤白皙、柔弱的人,躺在耶稣的肩膀上,用一只鸽子般的眼神看着耶稣——忘记那幅画吧。再重复一遍,他的本尊是一个缺乏耐心,雄心勃勃,活力四射,性格暴躁的人,像极了他的哥哥。事实上,对观福音作者唯一一次记录约翰为自己说话时,他表现出来的是咄咄逼人、自以为是、无礼不宽容的标志性特征。 如果细查马太福音,马可福音以及路加福音,你会注意到约翰的名字几乎总是和其他人一起被提及——耶稣、彼得或雅各。 约翰只有一次单独出现并说话,那就是他向主承认有一个不属于主门徒的人奉主的名赶鬼,就遭到了他的斥责(可9:38)。我们以后会简明扼要地查看这一幕。 因此,从福音书的记载中可以清楚地看出,约翰能够以最宗派主义、心胸狭窄、鲁莽和浮躁的方式行事。 他遇事莽撞, 富有侵略性, 充满激情、热心和个人野心——就像他的兄弟雅各一样,简直就是从同一块布上剪下来的。 但是约翰活得很久,在圣灵的掌握之下,他所有的这些特点都发生改变并成为优点。将这位年资悠深的老前辈与年轻门徒相比,他更显成熟,他的所有软弱都变成了刚强。他成为我们要在主里不断成熟,长大成人的奇异榜样,我们也要像他一样让主修剪,让主在我们里面更加兴旺,我们自己则逐渐衰微。
十二凡人(第五章 约翰——以爱为旗的使徒) (1)
Chapter 5 John—The Apostle of Love 约翰·麦克阿瑟 约翰·麦克阿瑟 有一个门徒,是耶稣所爱的,侧身挨近耶稣的怀里。 约翰福音 13:23 对于约翰,我们都很熟悉,因为新约中好几卷书都列于他的名下。他受圣灵默示写下约翰福音,约翰书信,还有启示录。除了路加和保罗,他写的卷数超过其他新约作者。所以,从圣经经文我们可以较全面的来透视他的性格特点。我们会从他所写的经卷中来查看他自己,从他写的福音书来考察他基督观,从他写的书信中来看他如何治理教会,从启示录甚至可以通过神让他看到的异象来知晓将来的事。 无论圣经还是教会历史都告诉我们约翰在初期教会中扮演了主要角色。当然,他是耶稣基督核心圈内一员,但他并没有因为这一层的关系而掌控这个团队。他是雅各的弟弟,在使徒行传前十二章里,他也是与彼得朝夕同工的伙伴,彼得常居台前,而他则隐身幕后。 他也会作领导角色的转换。最终,由于他的寿命比其他所有人都长,他在早期教会中扮演了一个独特的父亲角色,这一角色几乎持续到一世纪末,并深入到了小亚细亚。 因此,他的个人影响力在初期教会镌刻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一直到后使徒时代。 我们从雅各身上观察到的那些性格特征,个人特质也都适用于约翰,这位被主称为“雷子”兄弟的更其年轻的一半。他们的脾气很相像,正如我们在前章所述,在圣经经文中常被一起提到。在撒玛利亚一个村庄,当雅各想要从天上降火烧灭那里的居民时,约翰就在他一旁力挺。在争论门徒中谁为大时,他的调门也很高,他的热心和野心与他哥哥也旗鼓相当。
十二凡人(第四章 雅各——满腔激情的使徒) (15)
约翰·麦克阿瑟 主耶稣亲自指导雅各,圣灵则赐予能力。他被以这种方式造就成为神手中既雄心勃勃又满有激情的器皿,为神国度的扩展兢兢业业,斗志昂扬,活力四射,忠于主道,学习如何应用这些特质来事奉主,而不是自我膨胀营求私利。他变得如此刚强,以致当希律妄图阻止教会发展时,他能够为主勇于献身,成为第一个殉道的使徒。他毫不犹疑地接受了基督给他的杯,并一饮而尽。他的生命固然短促,但生命之光依然照亮至今。 历史记下了雅各的见证,这见证在他遭到杀害时結出果实。初期教会的历史学家优昔比乌斯留下了亚历山大的克莱门特有关雅各殉道的记录,“(克莱门特)说一人将雅各带到审判席,当他听到雅各的见证,非常感动,于是他也出来声称自己是基督徒,后来,他们两人一起被带到外面,路上,他向雅各请求宽恕。想了一想后,雅各对他说:‘愿你平安。’拥抱亲吻了他。他两同时都被斩首了。”因此,最終,雅各學會了更像安德烈,將人們帶到基督面前,而不是只妄行论断。 雅各原本是个充滿激情、熱心、領跑的人,他充滿活力、堅強和雄心勃勃。 最終,他的激情融合进了敏感和恩赐。 在他生命进程中的某一处开始,他逐渐学会控制自己的憤怒,束縛他的舌頭,轉移隱藏的熱情,消除複仇的渴望,並完全摒弃了自私的野心。 这样的功课对于一个像雅各那样满怀激情的人是很难学得地道的。但是,如果我必須在一個满怀激情、满有熱情、有可能失敗的人和一個冷漠的妥協者之間做出選擇,我會每次都選擇有激情的人。這種熱心必須始終以愛来駕馭和調和。但是,如果让它交由圣灵掌管,并融合进恒久忍耐和吃苦心志,便会成为神手中的工具,雅各一生便是明证。(本章完)
十二凡人(第四章 雅各——满腔激情的使徒) (14)
约翰·麦克阿瑟 一樽苦杯 雅各在地上的最后的故事记载在徒12:1-3:“那时,希律王下手苦害教会中几个人,用刀杀了约翰的哥哥雅各。他见犹太人喜欢这事,又去捉拿彼得。那时正是除酵的日子。” 我们要记住,这节经文是圣经中唯一的一处将雅各和他的兄弟分开来记载的。经文披露了雅各殉道的点滴详情。经文记叙了希律王,是他用刀处死了雅各(应该就是斩首的意思),这不是那个叫安提帕一世的希律。对于他为何如此仇恨教会,我们不得而知。但众所周知的是他的叔叔参与了谋杀主耶稣的阴谋。因此,传讲耶稣钉十字架自然让希律朝庭感到不快(徒4:27)。此外,希律也想要利用教会与犹太人宗教集团的矛盾来渔政治之利。他开动宣传机器抹黑基督徒,进而发展到迫害处死基督徒。当他看到此举可以取悦于犹太宗教集团,于是又下令抓捕了彼得。 神显奇迹让彼得从狱中遁逸,不久之后希律本人也被神惩罚致死。经文描写,彼得狱遁不久,希律吩咐把看守的人拉去杀了,并下凯撒利亚去(徒12:19)。在那里,他接受了本只应归于神的敬拜,“百姓喊着说:‘这是神的声音,不是人的声音。’希律不归荣耀给神,所以主的使者立刻罚他,他被虫所咬,气就绝了 ”(徒12:22-23)。于是,随着希律对教会恶意诽谤和严酷逼迫的终结,教会外部的威胁也暂时停止。 但是,雅各作为第一个为主殉道的使徒仍然有具非凡的意义(雅各也是圣经记载的唯一为主殉道的使徒)。雅各依然是个满怀激情的使徒。在圣灵的控制下,他的激情在传播神的道时作用何其大,以至于引起希律的疯狂嫉恨。雅各实在是作工得其所,殉道也得其所,既是他自己之所愿,也是主之所望,坚守福音的第一线,结果是“神的道日见兴旺,越发广传”(徒12:24)。